教育管理科
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科生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指导、协调、组织各学院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制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策划新生入学、毕业生文明离校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和完善学生教育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起草有关文件;
四.制定学校学生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开展考核、评比、总结表彰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五乐育人”活动,指导校园文明服务队做好学风督查与通报工作;
六.负责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业奖学金评定,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及表彰奖励工作;
七.做好违纪学生调查、处理与教育管理工作;
八.协助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九.负责校方责任险工作;
十.负责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重大阶段性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信息收集、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十二.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指导易班学生工作站建设,负责学工部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维工作;
十四.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禾丰园餐厅三楼306“一站式”学生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2-3896393
资助科
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调查摸底以及认定工作,积极主动与二级学院对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二.负责本专科新生“绿色通道”办理,本专科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工作;
三.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与监督,勤工助学补助经费的统计发放;
四.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和国家相关政策,做好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筑梦奖学金等指标分解下达、评选、审核、公示、上报工作;
五.负责各种奖助学金造表、批量打卡发放工作;
六.做好受助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教育的开展,宣传、科普国家资助政策,举办资助育人等一系列活动;
七.负责保管上级文件、学生资助原始材料等,并做好归档工作;
八.负责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完成下达的相关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各类资助报表上报、更新及管理工作;
九.收集并整理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和义务兵役的资料,向学生普及相关应征入伍的国家政策并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十.完成上级、学校安排及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禾丰园餐厅三楼306“一站式”学生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2-3896393
综合科
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工部(学生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部门文书材料起草工作。
三、负责部门印章管理、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
四、负责会议的安排、通知、记录工作。
五、负责学生证、校徽、学生手册、火车优惠卡的管理、发放,补办等服务工作。
六、负责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军训工作。
七、部门文件收发、人员考勤及上报工作。
八、部门经费管理、财产管理、办公用品购置等工作。
九、负责公务员、事业单位学生政审,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禾丰园餐厅三楼306“一站式”学生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2-3893616
公寓管理科
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公寓区学生日常管理,协调公寓区内后勤、保卫、基建、国资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的组织、实施、考核等;
四.安排、调配学生宿舍,办理学生住(退、外)宿等手续;
五.学生公寓区安全管理、文化建设、内务卫生优化;
六.学生公寓管理信息化建设;
七.学生公寓区资产管理与报修;
八.“一站式”学生社区发展协会的组织、培训、指导;
九.学生公寓区突发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十.公寓临聘员工管理、培训、考核等;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2号公寓楼107
联系电话:0912-3687335
征兵工作站
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兵役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二、认真贯彻执行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征兵工作文件精神,正确、全面掌握征兵政策;
三、负责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宣传教育、咨询及协调工作;
四、定期组织开展征兵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兵役登记工作;
五、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日常事务,全面了解掌握全校征兵工作情况,组织应征大学生预征对象的预审、体格体检、政治考核等工作。
六、协助入伍新兵办理入伍材料,组织新兵入伍欢送工作,做好新兵及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大学生入伍士兵慰问工作;
七、掌握高校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办理入伍、退役复学大学生学费补偿(减免)资助工作,并安置好退伍复学学生等相关工作;
八、做好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数据统计和总结工作并及时上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九、加强对军旅特色学生社团的建设、指导和管理,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办公地点:12号公寓楼西侧征兵工作站
联系方式:15891179222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日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
二、负责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体系。
三、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心理文化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四、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
五、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建立转介和资源整合机制。
六、负责开展学生心理普查和评估,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七、负责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八、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师资培训发展工作。
九、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探索工作方法和规律。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2号公寓楼112室
联系电话:0912-3890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