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好学生安全和健康,现就做好2021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增强责任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发挥师生共同的力量,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自觉维护社会与校园的和谐稳定。

二、加大安全排查力度,做好安全防范。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注重点人群,密切留意和准确掌握学生动向,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隐患。

三、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通过公众号、微信群、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重点防止交通、盗窃、传销、诈骗、校园网贷、火灾、溺水、食物中毒、饮酒等事件发生;禁止学生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观光旅游,包车返乡;提醒学生不下水游泳、远离危险地点、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集会、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全面掌握学生动向,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清明节假期期间,遵守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确需外出的须报各学院批准,如实汇报个人的流动去向、具体事由、乘坐的交通工具等信息,由各学院备案。提醒学生注意出行安全、按时返校,保持信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一定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严密组织学生活动。各学院在假期中可以通过开展祭奠英烈、扫墓等多种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组织过程中,提倡文明祭扫、网上祭拜等新风尚,各学院要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对防疫、防火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确保在活动中不存在人员事故、火灾等方面隐患。

六、落实值班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假期期间应按学校要求做好轮值工作,全体学工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如有特殊情况,应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并按时提交突发事件处置书面报告。

七、做好假期结束返校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假期结束(45日,周一)晚,各学院要走访宿舍,严格执行晚点名制度,清点检查返校人数,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了解未返校原因,督促其尽快返校。对无故晚归、不归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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