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我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营造健康和谐、文明有序、积极向上的毕业离校氛围,做好2021届毕业生思想教育与文明离校工作,助力毕业顺利就业、尽快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引领,多层次推进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一)凝聚思政工作合力。各学院要认真分析研判常态化疫情下就业形势和毕业生思想状况,精心谋划和实施毕业生思想教育,确保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做好教育资源统筹和系统设计,将思想教育、疫情防控、日常管理、组织生活和毕业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政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作用,群策群力,形成合力,真正把毕业生思想教育和文明离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各学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毕业生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要把学习党史与重温校史、院史结合起来,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让毕业生明白学习历史是为了更好走向未来。各学院对于党史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党史观,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
(三)夯实安全法制教育。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组织毕业生学习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让毕业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增强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案例,提醒毕业生警惕各种求职骗局以及网络招聘骗局,帮助学生提高对非法传销、非法中介的辨别能力,防止毕业生上当受骗。
(四)营造爱校感恩氛围。各学院要将文明离校和感恩教育贯穿毕业生思想教育全过程,在毕业生中认真开展以“文明离校”、“感恩母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遵规守纪、严格自律、善始善终,在低年级同学中树立2021届毕业生的良好形象。要结合学院特点、专业特色,积极营造温馨和谐的毕业氛围,鼓励毕业生通过“提一条校园建设建议”等形式,充分合理表达对母校感恩之心和祝福之情。教育毕业生珍惜师生之情、同学之谊,感激社会的关爱、母校的培养、导师的教诲、同学的帮助,用优异的成绩回报母校和老师。
二、强化就业指导,全方位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一)强化就业思政工作体系建设。各学院要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凝聚多方力量,提升就业育人实效。引导毕业生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投身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动对接以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为特点的新业态人才需求,实现多元化就业。加强家校合作,通过向家长宣讲就业政策、与就业指导专家交流座谈、推送相关就业信息等方式,让家长正确认识当前的就业形势,正确解读就业政策,形成家校合力,切实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
(二)优化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各学院要大力拓展市场性岗位,抓紧落实政策性岗位,加强校园招聘主渠道建设,千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来源,深度挖掘就业资源。根据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制定“一生一档”就业方案,并形成规范化、全时段、全方位、全员化的服务保障体系。系统地做好观念引导、就业指导、心理疏导,特别是要抓住国家事业单位招考、国有企业专项招聘、“三支一扶”基层项目,以及扩大研究生招生、毕业生应征入伍规模、就业见习计划等诸多机遇,个性化、精准化、信息化指导和帮助毕业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三)提升就业服务平台效率。各学院要有效运用好国家教育部“24365”招聘平台、学校智慧就业系统和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等平台的招聘信息和就业指导课程资源。同时要因“院”制宜建设院级就业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基于就业大数据分析的精准信息推送、精准人岗匹配、精准就业指导“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新模式,实现“互联网+就业”的精准触达、共建共享。
(四)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各学院要用足用好用稳就业政策,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和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一生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做好心理疏导、求职补贴和就业岗位精准推送等立体化支持,落实好就业兜底政策,坚持责任到人、跟踪到底,确保毕业生就业大局稳定。
三、强化日常管理,多角度推进毕业生管理工作
(一)严格毕业生日常管理。各学院在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毕业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要坚持辅导员谈心制度和学院领导走访接待毕业生制度,密切关注毕业生的就业动向,全面了解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要周密安排,妥善布置毕业离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管理,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严禁酗酒滋事、晚归不归,倡导安全用电,切实消除消防隐患,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排除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二)强化诚信就业意识。各学院要在毕业生中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用诚信就业的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以诚信就业为主题的活动、讲座、报告,注重宣传效果,树立先进典型,帮助教育学生树立诚信观念。
(三)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各学院在做好“文明离校”教育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创造性地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员和学生骨干作用,站好最后一班岗,带头营造文明健康的毕业文化。榆林学院大学生学风督查团将加强公寓安全卫生检查,切实加强对毕业生中不文明现象的督导和劝阻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四、认真落实责任,共同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
1、毕业生离校工作总体由学工部负责,各学院、相关部门按照以下日程安排做好相关工作。请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离校工作,各学院按照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1)6月25日前,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经学院审核、学工部盖章;
(2)6月25日前,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毕业生资格审定,向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毕业生信息,领取离校清单,办理离校手续;
(3)6月28日前各学院督促已就业毕业生上交就业相关材料;
(4)6月28日前,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准备毕业生上报数据及相关材料;
(5)7月5日前,需要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前去组织部办理;
(6)7月5日,各学院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7)7月5日,各学院发放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档案,毕业生离校。
2、教务处要做好毕业资格审查、学位授予,为符合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办理毕业证和学位证。
3、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数据上报工作,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
4、宣传部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网络宣传文明离校相关内容,营造良好的毕业气氛。
5、财务处做好毕业生学费清理工作,并将名单提供教务处、学生处。
6、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凡是领到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的毕业生都必须在3日内离校。逾期不提供住宿,如有特殊原因者,须本人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同意并签字盖章,学工部批准后,方可延期离校。
7、各学院做好家庭困难、就业困难等特殊毕业生和不能按期毕业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8、后勤管理处和医务室做好毕业生体检工作。
五、严格规范行为,切实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
1、请各学院加强毕业生离校管理。对于毕业生离校工作,各学院要分批、分类进行。对于已就业毕业生,离校工作可适当提前开展。
2、保卫处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加强校园治安执法力度,严禁校外人员借毕业生离校之机到校园行窃、滋事。保卫处、学工部、各学院在毕业生离校期间要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值班,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请各学院将6月23日-7月5日值班安排报学生处张鈊。
3、学生处、后勤处、润泽集团要加强对学生公寓住宿安全、食堂饮食安全的保障力度,做好学生公寓的用水、用电、防盗、防火等安全服务工作。
4、加强毕业生行为管理。要引导毕业生在离校前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对离校前可能出现的不文明现象,要有工作预案。对于个别毕业生扰乱学校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酗酒滋事、打架斗殴、损坏公物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给予严肃处理。
5、加强毕业生集体活动的管理。对毕业生离校前的各类集体活动,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等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指导,严格落实责任制。
6、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凡涉及毕业生的问题由学工部负责协调处理。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抓好落实,确保2021届毕业生思想稳定,身体健康,就业满意度高,安心、舒心、放心离校。
附件:《2021 届毕业生离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 处 )
二0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