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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近期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公寓管理中心:

为了全面贯彻王侠同志在全省高校党委书记、校(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我院于4月7日上午召开党委会做了全面部署,下午召集全校各院系总支书记、副主任及全体辅导员会议,传达了学校党委会议精神并作了具体安排,拟在近期开展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违规器械的收缴工作。各院系、公寓管理中心近期要组织检查学生宿舍使用热得快、酒精炉、电磁灶等极易引发火灾的器械,收缴学生私藏管制刀具、菜刀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一切器械,消除安全隐患。

二、继续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工作。通过排查学生的情感纠葛、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特殊群体学生的矛盾问题(如贫困学生、地震灾区学生、心理有障碍的学生以及非正式组织的群体学生等),及时发现学生思想中的不良倾向与不稳苗头,通过讲座、班级讨论会、个别谈心等多种方式和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坚决落实辅导员进公寓制度。要求辅导员必须在公寓值班,把学生公寓作为教育和解决学生具体问题的重要阵地,通过走访学生寝室,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与行为倾向,及时发现问题。对性格孤僻、暴戾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一定要与他们多沟通,多交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关注。

四、高度重视外出学生的人身安全。做好隐患意识教育,采取切实措施,坚决杜绝学生到不安全的地方(如水库、大坝、大河等危险场所)游玩、耍水,避免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学生在公寓的人身财产安全意识教育。教育学生养成随手关门、锁门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对个人财物的保管意识和防火意识,防止失窃和火灾事件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与对待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掌握和化解不同民族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增进各民族的团结与友爱。

七、严格执行学生考勤、请假制度。严禁学生无故旷课、无故不上早操、擅自外出;严禁组织学生集体旅游、集会;禁止学生赌博、酗酒;禁止在校园内擅自燃放烟花爆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严格考勤制度,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八、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安全教育工作。各院系对毕业生的实习、见习、工作等情况要具体掌握,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教育管理工作,避免学生在初涉社会时上当受骗。坚决杜绝学生参加传销等非法营销活动,认清传销活动的欺骗性本质,不要因就业的压力、创业的困难而误入非法营销的行列。

学工部(处)

200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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