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假日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规定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元旦等法定节假日的具体放假时间以每年国家法定或学校党政办公室规定的放假时间为准。
一、各院系要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放假期间在校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特别要求学生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禁止学生外出游泳,禁止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擅自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观看不健康影像、浏览不良网站等。
二、放假期间各院系要严格值班制度,必须每天安排值班人员,负责节日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值班人员应及时将学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向本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汇报,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院系负责人和学生处报告,确保假期学生的安全和校园的稳定。
三、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校园的稳定放在首位,放假期间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把学生中易出现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的解决。
四、各院系可在校内组织一些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学生度过一个充实愉快的假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决反对 “全能神”、“法轮功”、“传销”和“煽动非法聚集”等邪教组织,正确树立当代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各院系对学生外出或离校回家等情况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外出或离校回家的学生必须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请假,经院系批准后方可外出。在规定假期最后一日晚各班主任必须点到,掌握回校学生的情况,各院系要组织班主任到学生宿舍检查,保证次日正常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