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贷偿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陕教贷办〔2014〕25号关于报送2014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
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资助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
二、补偿代偿及资助标准
对于2014年7月1日后入伍或退役复学学生,本专科生每人每年补偿(代偿)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具体补偿代偿金额依照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或贷款数额而定(2014年7月1日前仍执行原来政策,即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1、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以下材料各一份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毕业生报)或学生证(在校生报)复印件;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退役复学学生以下材料各一份。
(1)《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
(2)本人重新入学的学生证复印件;
(3)《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要示:申请表除了本人签字,其它均要电子版,不能涂改.开户银行统一要求填写建设银行,所属支行开户行名称要写清楚、准确,要求本人建行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15日